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近年来,河池市积极探索实施了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
去岁深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
全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天下之难莫过于治吏!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一往无前的毅力和非凡的政治勇气。
三年多来,在探索权力监督机制创新,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河池市迈出了探索、创新之路,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有益尝试。
2010年1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累经验。
2011年5月,自治区纪委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列为创新权力监督试点单位,探索出“双监双带、五权并重、五步推进”的社会监督机制,开启了河池市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机制的探索之路。
2012年,河池市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天峨县、东兰县和市市政管理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2013年6月,河池市全面推开了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要紧扣党政领导廉洁履职‘一个目标\’,围绕规范党政领导权力行使和凝聚社会力量加强监督‘两个重点\’,建立权力运行、权力监督、监督保障‘三大机制\’来推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建文对这项创新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作了高度概括。
接受监督是前提
党政“一把手”手中权力大,历来是权力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河池市着力在“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上下工夫,紧紧围绕规范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来推进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
“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的对象是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也就是党政‘一把手\’”。市纪委副书记韦立汉直截了当指出。
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党政主要领导的带头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工作推开以来,全市党政主要领导纷纷与社会监督代表面对面地“掏心窝”、作承诺。
“开展社会监督,群众给我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将牢记职责,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大化县县委书记韦朝永在社会监督代表见面会上庄重承诺。
一个领导干部是否能廉洁履职,关键在于是否能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是否敢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作为党政领导,不仅要乐于接受群众监督,更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既然要搞,就要动真格,不能搞形式主义!”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专题会议上,该县县委书记黄荣彪表态掷地有声。工作启动后,黄荣彪率先在廉洁履职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在他的带动下,环江县17名党政领导全部签订承诺书,并作出廉政承诺。
东兰县县委书记黄贤昌认为,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既能对政府工作进行有力有效的监督,更好地推进革命老区各项事业发展,又是一项保护干部的工作。
目前,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80个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全部作出接受监督的承诺,共召开社会监督代表见面谈心座谈会110多次,主动公开和报告个人廉洁履职事项608次。
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带动河池全市形成良好政治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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