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为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公安派出所所长尽快熟悉修订后的消防规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10月30日上午,南丹县消防大队组织全县13个乡镇派出所所长在消防大队四楼会议室举办了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宣贯培训会议。
据悉,公安部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已于2012年7月17日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8月13日发布,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梁秀鸾
邓定言
伍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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