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近日,因多次电话执行无果,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南宁市青秀区某被执行人家中,就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在与被执行人谢某会面做工作后,谢某同意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劳务费2万元。
张某是贵州省织金县某乡村民,2010年10月,张某与家住南宁市、承建高速公路某路段老板谢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张某完成约定凉风洞某片T梁建设,谢某即支付张某工程款5.5万元,并于2011年5月底前支付完毕。劳务合同签订后,张某组织部分农民工入场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协议约定工程内容。然而,当张某向谢某讨要约定劳务费时,谢某仅分4次支付张某1.9万元,其余3.6万元劳务费一直拖欠不付。在追款无果情况下,2012年5月,张某将谢某起诉到南丹法院六寨法庭。同年6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由谢某支付张某劳务费2万元,并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的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谢某在规定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调解义务,在领取其质押于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质保金后,不再与张某联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3年3月,张某向南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谢某在南宁市区详细住所和联系电话。
案件移交到执行局后,法官立即向谢某送达执行案件通知书,要求其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或通过人民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但谢某仍无动于衷,法院又多次电话联系谢某,谢某均以各种托辞不予履行。法官决定亲赴南宁开展强制执行,谢某恰好正在家中,经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谢某同意将执行款打进南丹法院账户。次日,在确认谢某已将款汇入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才返回南丹。张某接到法院通知后,来到南丹法院领取其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劳务费,对法官的辛苦执行表示感谢。
(韦礼学
黄艳露)
新闻推荐
南丹讯
今年以来,南丹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力度,收到了明显效果。截止6月14日,共征收养老保险费170万元。其中,征收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
南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