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方面,为推动提案工作提升带来新的动力。
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协商程序如何设定、协商方式如何选择、协商结果如何运用,是提案工作应深入探索的新课题。近年来,南丹县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高质量提案履行职能,向党委、政府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为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推进协商民主进程和提高协商民主效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夯实基础,增强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实效
第一,夯实提案者提交高质量提案的理论基础。每年的政协全会召开之前,组织县政协各活动小组正副组长召开培训会议,就如何利用提案履行职能进行专题讲授;并召开各小组会议,传达培训会议精神。全会期间,向提案者提供政协提案的书写格式等资料,现场指导一些提案者撰写和修改提案;同时,邀请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给全体政协委员讲授如何利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邀请本县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讲授利用提案履行职能的情况。通过多形式的培训,全体政协委员对提案的性质、地位、撰写要求等有了全面认识。此外,还征订《广西政协报》《文史春秋》等刊物,加强委员们政治和业务学习。
第二,夯实提案者提交高质量提案的材料基础。每次全体会议召开前,向提案者发出征集提案通知,要求他们认真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多提有见解、有分量、有创意的高质量提案。在每次全会上,号召提案者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多提交选题准、立意高、事实清、观点新、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同时,通过组织提案者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等方式,找准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与群众意愿的结合点,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了解事关全局的宏观问题、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做到撰写提案时心中有数。此外,鼓励委员开展走访基层群众活动,广泛征求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
第三,夯实提案者提交高质量提案的思想基础。在征集提案时,要求提案者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个重点选题,多谋发展之策,多献民生之计,让政协提案工作能更好地为推动发展和维护和谐稳定服务。
第四,夯实提案者提交高质量提案的责任基础。在审查立案提案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提案立案标准,严把提案审查关。对内容含糊、操作性不强的提案,尽可能与提案者见面沟通,指出问题,指导修改;对与政策不相符的提案,向提案者作好解释,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保护好提案者的积极性;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提案,组织提案者重新修改整理直到符合提案立案要求。
二、完善机制,规范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规程
第一,将提案工作列入了目标绩效考评内容。从2013年起,南丹县党委、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县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相结合,增强了政协提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每年对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进行一次遴选和表彰。同时,按年度编辑出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编》发给全体政协委员,努力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透明度,把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二,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一是抓好交办环节。“两会”结束后,在修改、补充,完善提案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及时组织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了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做到了定交办内容、定承办部门、定办复时间、定复文要求。二是抓好督办环节。在采取电话催办、跟踪督办、上门督办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政府督查室的联系,通过《督查通报》的形式催办提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案的办理、答复有了明显的进步。三是抓好审核环节。重点是对答复文件进行逐件审核,认真把关,要求答复的内容有针对性,答复格式标准化,做到文字精练、格式标准。对没有达到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补充后重新答复。四是抓好沟通协调环节。与承办单位沟通,了解他们办理提案的部署和安排,是否做到“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县政府督查室沟通,在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的同时,对进度慢的承办单位进行了通报;与政协委员沟通,主要了解政协委员对承办单位答复文的意见。
三、创新方式,提升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水平
第一,在创新中推进工作进程,提升了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实效水平。一是通过实行政府督办与政协督办相结合、督办提案与调研视察相结合、督办本次全会提案与跟踪督办往次全会提案相结合3种方式,促使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通过向相关领导递送《提案汇编》等方式,争取县直各部门对提案工作的支持。
第二,在创新中增强工作合力,提升了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协作水平。一是强化与政府办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提案交办工作和联合督办工作,形成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与专委视察调研的协作,搞好联合督办,增强督办效果。三是强化与提案承办单位的协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提案办理动态,敦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四是强化与提案者的协作,邀请他们通过视察和调研的方式参与提案督办,共商解决提案所提问题的办法,更有效地促进提案办理取得实效。五是强化与媒体的协作,加大对提案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第三,在创新中促进工作落实,提升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监督水平。为更好地把政协提案工作形成的智力成果转化落实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措施,县政协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对那些已经形成共识的重点提案的转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那些不重视提案办理、不认真答复、提案人对办理意见不满意的提案进行“跟踪问效”。通过以问效促办理,使更多的政协提案能够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办理落实。(作者系南丹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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