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七旬老人患有胃病,久治不愈。听说罂粟可以治疗胃病,便在街上买来种植,不料被公安人员发现。日前,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莫大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莫大70岁,患有胃病,久治不愈。听人说罂粟可以治疗胃病,于是便想方设法找到罂粟。2013年12月上旬,莫大在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八圩街上遇到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称有罂粟种子出卖,他以10元的价格购买一个罂粟壳。次日,被告人莫大将购买的罂粟种子洒在自家门前的自留地上。
去年4月11日,侧岭派出所民警经过莫大家自留地时,发现莫大非法种植的罂粟植株,经清点,被告人莫大种植的罂粟植株有526株,民警遂将该罂粟植株铲除。
经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被告人莫大种植的系罂粟,属国家禁种植物品种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大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制规定,私自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526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莫大种植罂粟植物的目的是用于自己配药治疗疾病,且未从中提取或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量刑时亦予考虑。案后,被告人莫大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时亦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王玉涛
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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