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池市以“基层能力建设”为主题,以“环境安全”为主线,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进污染减排、环保能力建设和环保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环境质量持续稳步好转。2014年,全市获得中央、自治区各类环保项目资金1.4亿元,同比增加107.9%;4个县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取得了计量认证并通过标准化验收;4个县级环境监察大队通过了标准化建设验收,是全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最多的市;全市主要河流平均水质保持在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357天(其中:优176天、良181天),优良率97.8%,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统筹兼顾
稳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组织编制市本级及金城江、南丹、环江等3个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组织申报1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预计总投资5.96亿元,申请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4.3亿元,2014年全市共获得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1.54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73亿元、自治区资金1700万元;首次开展原址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工作,引进国内土壤修复专业公司对河池市南丹县广西广田冶炼有限公司精炼厂原厂址污染场地开展原址土壤修复工作,采用固定/稳定化工艺进行原位修复,为全区、全市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示范和操作流程;认真做好环保部核查河池市2013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金城江区、环江县、南丹县3个重点区域完成废水、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07年减少9%的目标,非重点区域2013年重金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2007年排放量,完成年度削减目标。
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和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对减排项目和治污设施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重点污染减排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控制新增量的增长。同时,完成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量指标完成可达性分析表审定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2014年完成COD减排项目71项,减排量1805吨,完成任务84.3%;氨氮减排项目71项,减排量66吨,完成任务的32.0%;二氧化硫项目5项,减排量470吨,完成任务的106.8%;氮氧化物1项,减排量87吨,完成任务的108.8%。
严格监管
全力以赴确保环境安全
狠抓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采取交叉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先后检查辖区企业747个,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14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抓好大清查大整治“回头看”,巩固大清查大整治成果,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的清污分流不完善、应急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加强节假日环境监察,组织多个督查组先后对133家企业进行督查,对58个环境问题限期整改。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依法约谈违法企业,针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隐患的企业,直接约谈违法企业法人代表,先后约谈企业3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查处涉及未批先建、排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等环境违法企业8家。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积极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严格环评审批,依法审批建设项目563个,通过“三同时”验收项目247项。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全部达标。2014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克难攻坚
全面提升基层能力建设
以“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金城江、南丹、宜州、大化等4个县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取得了计量认证,并通过标准化验收;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河池市目前已有南丹、环江、罗城和大化等4个县的环境监察大队通过了标准化建设验收,是全区14个设区市中县级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最多的市;环境应急和固废管理机构得到加强。目前市本级、金城江、环江、南丹等3个重点防控县(区)已设立环境应急和固废管理中心。
多措并举
大力宣传新修订环保法
围绕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及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和新环保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组织市中心城区周边企业围绕新环保法及“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制作板报展;在河池日报设专版进行宣传,在河池电视台、河池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环保法公益广告宣传;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带队到联系的县(市、区)和企业开展新环保法宣讲活动。
主动作为
积极推动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建设
进一步推动龙岩滩水库生态保护项目建设。2014年,积极争取获得中央江河湖泊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500万元,已开工建设龙岩滩水库生态保护项目11个。组织开展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将旅游区6个县共509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纳入项目库规划上报自治区,并报环境保护部申报专项资金,2014年全市共获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40个,获得资金3100万元,其中:巴马旅游区共获得项目16个,获得资金1700万元。全力做好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前期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环保部审核备案;已与2个技术支撑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示范区的一期项目正在进行策划和包装。
积极探索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为加快推进河池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河池市出台了《河池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池市环境保护“党政共管、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台账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制、生态补偿制度等系列科学完备、可行有效、实用管用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目前,初步建立了生态资源台账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普查工作,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为全市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生态文明综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依据;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生态普查的基础上,结合生态功能区划,划定河池市生态保护红线。河池市已完成凤山县生态保护红线试点划定工作。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生态保护、环境建设欠账多,河池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2015年,河池市将以“环境监管执法年”为主题,以贯彻和落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环保执法和监管水平,为建设幸福新河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以污染治理为主线,重点实施好《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和《河池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有色金属企业兼并重组,分期分批整合搬迁城区涉重金属企业和“两高”企业进入园区;深入开展地表地下水体、冶炼废渣、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本底状况及污染状况综合调查,建设循环经济园和循环经济示范点,对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和尾矿、冶炼废渣等进行再处理和再利用;继续根据产业布局、流域特点和区域环境以及轻重缓急,对涉重金属项目进行包装和策划,对污染最重的刁江流域进行整体治理方案设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强项目申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污染减排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减排项目;继续督促罗城县政府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的清污分流,尽快恢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继续督促各县(市)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重点建制镇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农业减排工作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责成各养殖场完善环保审批手续,水产畜牧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责成各养殖场对废弃物的处理、落实与养殖量相匹配的消纳土地,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三是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继续加大主动向上沟通对接力度,增加盘阳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地机会。进一步做好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团队到库区相关县开展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总体方案项目修编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努力争取龙岩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列入国家项目立项。
四是切实贯彻和落实新环保法。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大规模、集中性、高密度地宣传新环保法及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让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贯彻执行《河池市环境保护“党政共管、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是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全市环保系统基层建设活动,积极争取更多的能力建设资金,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廖蕴雄
熊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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