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桂环发〔2014〕2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就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锌生产系统节能降耗环境治理挖潜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锌生产系统节能降耗环境治理挖潜改造项目。
工程概要: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公司以一台109m2沸腾炉制酸系统取代现有48m2沸腾炉制酸系统,并且提高锌原料品位,挖掘现有沸腾炉生产潜能,另外通过新增浸出、净化、电积、熔铸等设备,使公司锌系统总生产能力达到300kt/a。技改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生产效益及整体实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1)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SO2、NO2、PM10、硫酸雾、Pb、As、Hg、Cd的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值均达标;对最大落地浓度点的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值均达标。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本项目厂界所有大气污染物1小时浓度全部达标。
总体来看,本项目无论从选址、污染源排放强度与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预测评价结果来看,从大气环境影响方面考量均可行。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146m3/d,全部进入锌冶炼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440m3/d进入锌冶炼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抑尘。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初期雨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生产补水回用。本项目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充分分析项目水污染源分布及特征的基础上,对污染风险最大的污水处理站污酸调节池设置了废水泄漏情景,并进行了风险预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污酸调节池的防渗系统破裂导致废水泄漏至地下水的情况下,从污染迁移途经上看,污染物可能会迁移到厂址东南侧的小溪,进而可能污染到马浘流沟、刁江;而在风险污染源处实施相应级别防渗措施并保持防渗系统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则项目的生产运行不会对项目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方面考量,本项目可行。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压滤机、球磨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回转窑渣外售给水泥等建材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或作为铺路等建筑材料;铅渣、铟渣高浸渣送南方公司铅锑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镍钴渣外售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铜渣送南方公司铜回收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污水处理砷渣送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触媒由触媒厂家回收。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渣,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因此,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南丹南方公司现有锌冶炼厂区,项目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涉及的风险场所及主要风险物质为:硫酸等。硫酸一般容易造成液相环境风险事故,相比气相毒物污染事故,其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在厂界范围内。本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评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危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锌精矿备料系统、焙砂运输系统、制酸系统、挥发窑处理系统、电解锌系统、铟渣处理系统、镉回收系统、锌粉制造系统等。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纯碱脱硫/氧化锌脱硫、酸雾净化等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各烟囱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146m3/d,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000m3/d,处理工艺采用“石灰加铁盐”以及膜处理法。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工程无生产废水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水量为44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抑尘。
3.噪声控制措施
对选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基本不会使厂界现状噪声发生改变,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回转窑渣外售给水泥等建材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或作为铺路等建筑材料;铅渣、铟渣高浸渣送南方公司铅锑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镍钴渣外售给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铜渣送南方公司铜回收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污水处理砷渣送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触媒由触媒厂家回收。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渣,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无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的事故类型包括:硫酸贮存设施泄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水等风险事故等。本工程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可以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评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危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建议
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锌生产系统节能降耗环境治理挖潜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大气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二次信息公示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78-7358158
传真:0778-7358159
联系人:周裕高
邮寄地址:广西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邮编:547204
邮寄单位: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13517789452@139.com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话:010-63299490
传真:010-68324912
联系人:林星杰
邮寄地址: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
邮编:100160
邮寄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邮箱:xingjielin@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锌生产系统节能降耗环境治理挖潜改造项目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
(九)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是什么,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的看法。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就特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应允许公众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
·公众可出具书面意见致信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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