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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目前仍可“自培”学车

来源:河池日报 2012-06-26 08:21   https://www.yybnet.net/

 

“没有电话的电话亭”:前不久,本人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以自培方式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但被告知现在自培的学车方式已经取消,如要学车就要到驾校去学习。请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为何要取消自培的学车方式?取消自培学车方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驾照申领无须通过驾校报名学习,法院不是已经作出判决了吗?(2012-6-7)

河池市交警支队:一、凡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条件的,均可以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车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因此,报考机动车驾驶资格应当首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然后到车管部门报考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以学习驾驶技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四、完成机动车驾驶技能相关内容的培训并达到法定时间的,就可以到车管部门报考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没有取消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考试,如网友对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仍有不详事宜,请咨询0778-2283483。(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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