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居住在河池城区中山苑惠民安居小区9幢3单元1楼的罗先生向本报投诉说,因下水道堵塞,一个月之内,他家已经2次被粪便浸泡。记者获悉后前往该小区采访。
罗先生打开房门,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鼻而来,只见室内的地板砖上面铺着一层粪便。罗先生说,5月13日已经发生过一次这样的情况,这已经是第二次了。造成下水道经常堵塞的原因是开发商安装的排污管道口径太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直径20厘米,而是只有15厘米。
罗先生说,他是2010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62.41平方米,在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后拿到了房门钥匙。但因当时无钱装修,一直没有搬来居住,今年才筹到钱装修了房子。然而还没有进来居住,就先后发生了2次这样令人恶心的事情,如果家具搬进来再发生这样的情况,损失就大了。事后找到物业服务公司反映,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中午11时40分,记者与罗先生一起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雷女士,雷女士说,罗先生家5月13日发生下水道被堵的事情后,物业公司找到开发商,由开发商派人帮助疏通了下水道,并没有收取罗先生一分钱。据雷女士讲述,疏通下水道的工人从堵塞的下水道中清理出女性使用的卫生巾、内裤等不易排出的物品,是人为造成的下水道堵塞。特别是罗先生已经拖欠物业费半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还是帮他疏通了下水道,所以他质疑物业公司的服务是没有依据的。雷女士认为,罗先生家的下水道被堵,是楼上住户乱丢不易降解的污物造成,不是工程质量引起的,所以疏通下水管道的费用应该由使用该下水管的住户来支付。
对此,罗先生说,他还没有入住小区,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不应该交物业服务费。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帮助协调楼上业主,以后不再往下水管道内丢弃难以排放的杂物,他就会补交拖欠的物业费。同时,他希望楼上的住户能够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再人为地堵塞下水道。
据中山苑小区开发商介绍,小区内使用的排水管道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口径15厘米和口径20厘米的差价微乎其微,所以不会采取缩小口径的办法“偷工减料”。业主也可以到相关管理部门去核查。
那么,罗先生是否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呢?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罗先生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一般都签订有前期的物业合同。交房后,业主未入住的情形下,如何缴纳物业费?可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未入住的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用是对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维修、保养管理的费用。至于物业费能否打折,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可参照当地的规定执行。在前期物业合同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还是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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