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一女子在试穿衣服时,趁店主不注意偷走衣服,窃迹败露后持刀威胁店主及附近群众。6月27日上午,金城江区法院以被告人谭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11月5日17时许,谭某看上了河池城区一门面内的一件衣服,便假装入店试穿,伺机将衣服装入随身挂包后逃离现场,店主发现后追出门面将其拦住。为能脱身,谭某自称其有艾滋病,拿出一个白色注射器挥舞,后又掏出一把小刀进行恐吓。不久后,接警到场的民警将谭某抓获。经鉴定,被盗衣物价值215元。
另查明,2010年7月19日,谭某在河池城区一电器门面盗走一台价值1100元的学习电脑,后以200元的价格卖出。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窃迹败露后威胁他人,且其使用的刀具足以危及他人身体健康,该行为符合转化型抢劫,遂作上述判决。
(覃文努
王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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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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