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盛勇
见习记者
龙隆)12月18日下午,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金城江隆重开幕。肩负全市400万各族人民的重托,344名河池市人大代表出席盛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选举河池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名;选举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补选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人。
民主、团结、求实、奋进。昨日的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一楼会议厅格外雄伟庄严,主席台帷幕中央国徽高悬,会场气氛隆重热烈。
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389名,实到代表34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黄世勇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汪利生、罗建文、罗日新、潘育伟、何良军、黄光华、韦志鹏、银景生、吴胜梅、骆宇敏、莫宏盛、苏志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何辛幸、刘先明、陈刚、黎丽、银建军、李克纯、李文纲、韦祖林、黄德意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上就座。
下午4时50分,黄世勇宣布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选举办法,河池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数,按《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差额比例来确定,共67人进行差额选举。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选举办法规定,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候选人为2人,采用大会主席团提名和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名提名,进行差额选举;补选的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为3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进行等额选举。
大会开幕前,还举行了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草案、大会议案办法草案和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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