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金江问你”:我是金城江区人,前段时间刚生了个小孩,出院时医院给了我一张《广西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申请表》,说非农业户口的产妇也可以享受补助金,叫我去水洞社区红十字会盖章领卡,再去医院领400元补助金。可是去到水洞社区红十字会时,工作人员首先说医院给的那张表不符合规范,后又说非农业户口不得补助。请问有关部门,是不是非农业户口不给领?(2012-11-26)
河池市卫生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根据“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来实施的。补助是辖区内住院分娩的农业户籍的所有产妇。补助标准是正常分娩每例补助400元,危重抢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0元。以产妇户籍为准。如果你的户籍是非农业户籍,就很抱歉地告知,你不在此优惠政策补助范围内。只要是辖区内农村住院分娩的产妇,均可享受该补助。该项目的补助名称一直都是“广西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非农业人口的住院分娩补助不在此列。(20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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