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锐锐
通讯员
韦丽丽)因拖欠商品砼货款高达百万余元,某工程公司惹来一桩诉讼。1月29日,就在该案诉讼至金城江区法院的第2天,法官便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成功调结这起百万标的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0年,某工程公司在河池承建某小区商品房,因承建工程需要,于同年10月18日与河池某混凝土公司签订《商品砼买卖合同》。之后,混凝土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工程公司供应商品砼,但对方并未支付货款,工程公司累计拖欠商品砼款100多万元。
今年1月28日,混凝土公司经多次催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工程公司给付货款105.2万元、利息1.08万元、违约金2.4万元,共计108.8万元。了解情况后,法官当即联系工程公司负责人到庭,告知其案件相关情况及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工程公司同意进行庭前调解。
最后,在法官的牵线搭桥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工程公司自愿于2月5日前一次付清货款105.2万元,利息1.08万元,合计106.28万元;混凝土公司自愿放弃追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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