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毓克)近日,热心网友“了添”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称,对于河池城区停车收费问题,河池市物价局早已立牌规范收费标准,小汽车10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3元,2小时后5元。然而,在金城江公园大门停车场和沿江朝阳路附近,不管停车多久,均被收取5元钱。近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据了解,除网友提到的上述两处之外,河池城区中心的停车泊位还有南新西路金城地王对面、市气象局大门面及思源路等3个地方,这5个地方停车收费均由市物价局核定。
在南新西路地王对面,共有小车泊位19个,摩托车泊位50多个。据收费员称,该处停车收费是按物价部门核定收的。“停在这里的,大部分都是地王业主的车辆。”该收费员称,在实际操作中,他们是以日计算,小车5元/日,摩托车1元/日。而在沿江朝阳路和公园大门,分别约有40个泊位,记者在现场采访时,这两处的收费员声称,他们也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即3元/2小时,超过2个小时收费5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河池城区中心泊位有限,有一部分车主选择了一些单位停车场,而单位停车场收费明显高于街边泊位。在城区中心,记者走访了几个酒店的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10元/小时,住宿停车10元/晚,非住宿停车30元/晚。
在采访中,上述几处停车泊位均称自己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难道是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实?对此,河池市物价局称,经查,金城江公园大门停车场和沿江朝阳路停车场存在不管停车多久都按5元收费的情况。
该局《关于河池市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通知》(河价费〔2007〕159号)文件规定,小汽车停车时间在10分钟至2小时以内(含2小时)的,收费为3元/辆;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至停车点规定营业时间终止的,收费为5元/辆。据此,上述两处停车场属于违规收费行为。1月18日,物价部门已对上述两处停车场所属公司依法下达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明码标价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单位停车场收费问题,市物价局价格监督科的负责人称,目前,国家对该收费项目已全面放开,收费标准是由单位自己决定,但一定要明码标价,并且要有收费牌,车主需在单位停车场停车的,则按收费牌交费,如果停车场没有收费牌,将视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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