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办”工作人员在向夜宵摊主进行宣传。
本报讯 (记者 唐毓克 摄影报道)日前,记者从河池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下称“整治办”)了解到,经商务、住建部门规划审批的河池城区夜市饮食市场(下称“夜市”)已进入招商阶段,“整治办”亦下发了《河池市城区取缔夜市占道经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4月10日后,有门面的夜宵摊不得再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搭棚摆桌,没有门面或者门面不符合餐饮服务场所要求的夜宵摊,将迁入“夜市”经营。
在河池城区,因此前未建设有专业夜市,文化广场、江南西路、三中附近、车辆厂等地成为夜市较为集中的区域。据整治办统计,河池城区有167家夜市饮食不同程度摊挤占城市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经营。每晚上九、十点钟以后,这几个地方人群熙熙攘攘,食客在简易棚下畅饮,凌晨以后仍未散席。
文化广场的夜宵摊,虽然大部分经营业主有经营门面,但部分业主因门店无法满足经营需求而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部分人还在门前搭棚,远远望过去,就像一个乡下集市。而在本市市民休闲场所的江南西路,通往河道的几个通道码头被夜宵摊“强占”。此外,在城区的一些小巷口及居民区附近,一些烧烤摊、餐饮店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城管执法人员夜间下班后,就在道路上摆桌经营。在上述地方,夜宵摊营业时空气中常弥漫着呛口刺鼻的油烟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市民对此颇有微词。
据悉,“夜市”位于江北东路,占地50亩,一期建有91间门面及40间钢棚架结构,目前正在招商中。4月10日前,“整治办”将组织引导城区占道(占用公共场所)或不符合餐饮场面所要求门店的经营的夜宵摊迁入该市场规范经营。3月19日至25日,执法人员对城区各个角落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有167家夜宵摊点不同程序占用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经营。3月27日20时许,执法人员分3个小组到城区各摊点上门宣传,发放了400多份整治宣传资料,要求各摊点限期停止占道(占用公共场所)经营。
据介绍,目前,“整治办”主要是向夜宵摊摊主宣传,告知他们不得占道(占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从4月10日起,城区内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餐饮服务。届时,“整治办”将组织相关单位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取缔违法占道从事餐饮服务行为,同时强化对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对无许可证进行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罚,违法占用城市道路或占用公共场地经营的,则由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机动车在非停车路段违法停放的,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罚。
新闻推荐
市城区LED车车牌合法 “一车两牌、一真一假”系报道有误,旧牌已注销故“查无此号”
本报讯 (记者 王月华)本报3月28日6版对近期在河池市城区内出现的“流动LED广告车”进行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对报道中曝光该车存在“一车两牌...
河池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河池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