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审理了一天案子的韦法官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听到在教育局上班的妻子说起学校的教育工作时不禁想起一个孩子,一个还未成年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孩子,内心不禁有些酸楚。
多方关爱缺失,懵懂少年误入歧途
韦法官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一名法官。最近,他在审理一起发生于2012年8月份的未成年人杀人案。该案犯罪嫌疑人梁军(化名)出生于1997年,平时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他的生活和学习。渐渐地,梁军便和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交往,在这些人的长期“熏陶”下,他开始染上了一些不良的习惯,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据了解,2012年8月,梁军欲强奸一名女子,在遭到反抗后,他掐住女子的脖子导致女子窒息身亡。案发后不久,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该案现正在人民法院审理当中。
像梁军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在全国范围内经常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已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虽然在河池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不是很严重,但正如金城江区城东派出所的一位民警说的那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11年国庆后的两个多月内,一群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专门在市政府、南桥附近抢劫出租车司机,有时候他们还动手砸车、拿刀伤人,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这些案件发生后,很快引起公安部门的重视,并组织警力进行侦破。2012年12月,公安部门才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像上述未成年人犯罪在河池市虽然不算普遍,但也应引起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据统计,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审理未成年人案件73件,涉案人数125人(其中中院一审2件2人),与2011年相比,案件数减少28件,减少率为27.72%,人数下降40人,减少率24.24%,但未成年人犯罪的局面仍不容乐观,未成年人犯罪仍是社会及家庭的难言之痛。
创新机制,温暖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心
据韦法官介绍,法院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强化“寓教于审”,以人性化审理方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为此,全市法院系统采取了十几项具体措施来抓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一是完善庭前诉权告知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二是严格规范诉讼程序,确保司法公平正义;三是严抓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四是积极探索、推行庭前社会调查制度;五是注重庭审教育效果,对未成年被告人推行圆桌审判,以此营造有人性化、亲和力的相对轻松的庭审环境,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紧张、对立、恐惧的心理;六是严抓审限内审结案件;七是重视并不断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注重释法说理,深入剖析犯罪原因,力争做到一份裁判文书就是一份法制宣传材料;八是严格做好材料移送和司法统计工作;九是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学校、社区等部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是建立和落实回访帮教制度,加大延伸帮教力度,减少重新犯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回访帮教、面对面交谈、电话联系沟通等方式,通过对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面对面的交谈沟通,了解其身心状况、悔改表现、积极做好他们的帮教、改造工作;对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少年法庭或者案件承办案件人积极深入社区、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进行回访、帮教,发动他们协助日常帮教,反馈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共同参与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和改造工作,促使未成年犯认罪伏法,接受改造,服务社会;十一是建立跟踪帮教档案登记制度,做到档案齐全;十二是全面施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罪人未来的学习、就业、生活提供保障,增强其重新做人的信心;最后,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加大对少年法庭工作宣传力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另外,法院还大胆探索、尝试,走落后地区少年审判工作特色之路。为此,法院加强黔桂两省四县少数民族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庭前评估及审判延伸司法协作联建;设立退休法官驻校法律工作站,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向前沿;缓刑听证,推进阳光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助未成年缓刑犯重返校园,化解矛盾;将未成年人刑事审理工作与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紧密结合,共同开展,共同推进。
社会共同关注,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既然已成为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并不仅仅是法院或者其他某个部门的事。“我们希望社会各界都重视和关注未成年人教育。”韦法官说,未成年人犯罪体现的是法制教育和关爱的缺失,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一方面是因为父母疏于管教,缺乏关爱,另一方面是因为自身交友不慎及本身缺乏法律知识。
韦法官建议,家长平时不要只顾着生计,应多抽出时间陪陪孩子,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成长状况,多给孩子情感上的关爱和生活的指引,及时纠正孩子不良习惯和不当行为。另外,家长还应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而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各种生动形式,做好普法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除了家庭与学校对孩子关爱与教育,尽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之外,即便有的未成年人不慎失足,误入歧途,有关方面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尽可能给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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