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应佳)
日前,市政府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每月10日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企业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
据悉,“市长企业接待日”受理事项范围包括,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已要求涉及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落实,但解决难度较大的重大问题;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涉及市政府多个部门,需要市长、副市长协调理顺的重大事项;其他需要市长、副市长解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向市政府反映的重大问题。
根据安排,“市长企业接待日”将按每一个月一个专题的方式听取企业意见,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市长企业接待日”中解决问题的企业,必须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市工信委。每月,市工信委将事先在《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把当月的“市长企业接待日”专题活动进行公告。
“接待日”中,负责接待的市长或副市长,将现场听取企业陈述事项,并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解答。经市长或副市长在“接待日”协调研究决定的事项,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按时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市长或副市长接待时的答复意见、批示精神,各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将向负责接待的市长或副市长报告,向当事企业告知,并送市工信委备案。
市长何辛幸说,“市长企业接待日”的接待情况和受理事项办理情况,经批准后,将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将对责任单位的办理结果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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