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锐锐)“时下正值库区水位下降,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在岩滩库区天峨县城一桥至二桥红水河段进行非法电捕鱼,对库区的渔业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群众反响强烈。”近日,网友“4040/a”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反映,近期有挂(桂渔70079)等字样的几条渔船在上述河段不分昼夜地进行非法捕捞,“甚是嚣张。”网友希望。相关部门对非法电鱼捕鱼行为依法进行严惩。
记者采访获悉,近期随着库区水位的下降,以及河鱼的市场走俏,有些渔民置各项法律法规于不顾,在龙滩库区大肆捕鱼,更有采用电鱼器电鱼,每天早晚“丰收”。非法电鱼捕鱼对库区鱼类资源危害极大,不仅致使作业区内大量鱼苗死亡,还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据天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透露,接到网友举报后,该局对天峨城区一桥至二桥河段非法捕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对船号为“桂渔70079”的渔船进行调查,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
据悉,对渔业资源保护,天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一直采取高压管控态势,对违法捕捞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为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在该局的倡导与支持下,该县于2012年10月成立了由县内渔民参与的天峨县护渔协会,充分发动广大渔民参与渔业资源保护。2012年11月,通过护渔协会的协助,该局查处了一起外县籍人员在天峨县红水河段实施的持枪非法电捕鱼案件。针对个别渔民利用管控工作上的漏洞实施非法电鱼捕鱼的问题,该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对非法捕捞渔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船舶柴油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该局希望网友和沿河群众积极参与对违法捕捞的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电话为0778-7832170。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非法电鱼捕鱼行为,将依法严惩。”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文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是违法行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局将继续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对非法捕鱼行为施行常态化监管,以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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