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讯
天峨县的王某因公遇难后,其父母拿到巨额赔偿金,王妻要求公婆分割赔偿金未果,遂告上法庭。5月23日,天峨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
林某与王某于2009年6月结婚,婚后生下儿子小明(化名)。2012年6月,王某不幸因公遇难。同年7月8日,用人单位与王某的父亲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46万元,并将该款项存入王父的银行账户。事后,林某多次要求分割该笔赔偿遭拒,遂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王父及王母辩解,林某与他们的儿子共同生活仅3年,不应得到这笔死亡赔偿金的份额。
主审法官认为,林某与王某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并育有小明,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王父、王母、林某、小明是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分割权。由于小明年仅2岁,要从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充分保障其今后能很好地接受教育,在分配时应分配其生活费和教育费。最后,经过法官法理释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明分得20万元,林某、王父、王母各分得8万元。
(杨祖彬
黄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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