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宜政发〔2011〕36号)和《宜州市龙江新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我办审核后的631户(中小学教师210户、居民421户)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名单予以登报公示。若对下列家庭持有异议,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并请于公示期10天(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5日)内将情况反馈到宜州市房改办。
联系地址:宜州市市政中心大楼二区520室邮政编码:546300联系电话:0778-3188112
宜州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中小学教师2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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