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 锴)男子刘某做生意经营不善,只能四处借钱。为了还钱,他采取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结果钱越欠越多,自己也被银行拉进“黑名单”,买了房却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贷款。一次,为了拖住债主,他伪造了一份房产证抵押,结果被发现后自己被警方拘留。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5月份,辖区居民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刘某欠自己30多万元钱失去联系,其抵押的房产证经相关部门核实系伪造。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刘某已潜逃。11月13日,民警经过长期追踪摸排获知刘某行踪,在东明县一工地将刘某抓获。
刘某交代,他平时承接一些建筑工地安装水管的活,但因为管理不善,不仅没有挣到钱,还欠下不少外债。只要有债主追债,他就再向其他人借钱还债。由于钱越欠越多,为了还债,他就向一家“理财贷款”公司借了30万元钱。2014年底,为了还贷款,他通过朋友向华某借款30余万元。此时,刘某已无力偿还华某的债务,华某要求刘某将其一处价值50万元左右的房产抵押。
不过,华某不知道,刘某的那处房产登记的户主并非刘某。原来,刘某因为被银行拉入“黑名单”无法贷款,只能将房产证的户主登记为自己的亲戚。而刘某不愿将房子抵押给华某,便通过街头小广告伪造了一份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交给华某。后来,刘某改变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逃至东明县打工。
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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