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增强)菏泽一男子曹某为寻求刺激和泄愤,多次用弹弓射击沿街门店的玻璃橱窗或玻璃门,财产损失达9万余元,后被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抓获归案。近日,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曹某系牡丹区居民,在城区从事建筑装修生意。据曹某交代,其嫌房价太高买不起房,并因此与售楼人员发生过争吵,便心生怨恨。为了泄愤,他从商店买了弹弓和钢珠,夜间驾车溜达,专门射击售楼部的玻璃幕墙或玻璃门。因感觉很刺激,其又将目标对准沿街大型商场、饭店的玻璃幕墙,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在市人民路、华英路等主要路段,用弹弓、钢珠先后打碎22处门店的玻璃46次。经物价部门鉴定,各家门店损失总价值9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菏泽开发区警方通过调取发案现场的监控录像,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某,并在巡逻时将再次作案的他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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