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岸群通讯员黄诗活)近年来,贺州市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科技服务为支撑,大力推广“林—畜”“林—药”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使林下经济发展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2012年全市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4.0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3.5亿元的105%,同比去年增长32%。
为切实实施“森林得增长、群众得实惠、生态得改善、产业得发展、林区得和谐”的林改工作目标,贺州市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主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自治区林改工作要求,全市开展了主体改革查缺补漏整改工作,纠正林权证及林改材料中存在内容填写不够准确、漏项,图、表、册不一致,人、地、证不相符,承包合同内容不明确不规范等情况,确保把林权证办成“铁证”。全市主体改革查缺补漏整改面积49.11万亩,确保林改取得全面成效,到去年底,全市累计确权发证率96.52%,均山到户率82.44%。
林改工作的突出成效,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信心,贺州市抓住这一契机,做好林业综合发展的规划与引导,加快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并实施《贺州市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编报2012年发展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并积极向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申报,2012年全市获批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有平桂管理区林下种植2000亩灵芝项目和八步区林下种植2400亩金银花项目,得到上级财政补助达220万元。目前,这两个项目已进入种植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3年全市组织编报林下经济示范储备项目10个,涉及林地1.99万亩,总投入7423万元。与此同时,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筹建林权交易所及其配套设施,完善现代林业产权交易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工作部署,从5月份起至年底开展全区集体林权流转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给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在贺州市范围内通过承包、承租等合法流转方式取得集体林地面积18465亩颁发林木权属证书,目前已完成发证95866.97亩(含部分流转到高峰林场的国有林地),占总任务的519%。同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林农发展经济提供资金保障。2012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1218亿元,同比新增24.56%,涉及农户672户。
为促进林下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还积极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探索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农户”的新模式,在富川、平桂依托富川温氏公司建立了一批“果园+猪场”的示范场,在八步区依托贺州巨东公司建立一批“座山鸡”养殖场。由公司以赊账方式向农户提供鸡苗、饲料、兽药,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在保证农户有利润的条件下,保价回收农户养殖的商品肉鸡,在回收商品肉鸡时扣减农户赊欠公司的养殖成本;同时,以灵峰药业为龙头,大力发展鸡血藤种植,在各县区建立一批规模500亩以上的鸡血藤种植基地,由农民提供林地,公司免费给农民提供种苗和种植技术培训,并与农民签订回收药材合同,解决农户种植销售问题,为农户分担市场风险,促进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引进一批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辐射面广、具有一定市场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林下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精深加工,延长林下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带动全市林下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好“以地造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促工、以工生财、以财补林”的发展模式,通过发挥森林对水资源的涵养调节功能,为水电、水利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从而反哺林业,促进生态保护。
目前,全市以鸡血藤、厚朴、灵芝、香菇为主的林下种植面积达到31.26万亩;以林下养鸡、养畜为主的林下养殖面积达到26.43万亩;以松脂采集为主的林下采集加工面积达到33.13万亩;以林下休闲旅游为主的林下旅游面积达到67.36万亩。2012年全市完成林下种植22.91万亩,实现产值14379万元,完成林下养殖26.43万亩,实现产值95865万元,实现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产值21459万元,实现林下旅游9036万元,惠及林农48万多人,林农人均增收1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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