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鞠鹏)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济南市房屋征收部门将发布征收冻结通告。新规定提出,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6类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这6类行为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和被劳教等原因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根据新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冻结通告发布的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前款所列事项的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记者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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