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新规
明码标价每套商品房物业管理费优惠及折扣
明确表示
容积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房源的情况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违规行为
标价不规范加价销售价格欺诈擅自涨价
制图王章华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上述规定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全国有3万多人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今后将组织专项商品房价格检查,确保上述政策的落实。”
【新规解读】
一套一标,二手房也要明码标价
规定指出,从5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要实行明码标价。
按照该规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新建商品房,还是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二手房,都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规定还指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全部房源,须一次性公开销售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济南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2004年,济南市就曾下发“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对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当时要求整楼平均价格要明码标价。如今国家发改委要求,商品住房实行按套明码标价,意味着商品住房销售将如同超市内卖商品一样,每一套房屋都有明确的、公开的价格标示。
物业收费,卖房时也要公示
除价格需一房一标外,房企在售房时还应明确标示出与商品住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内容。
内容涉及: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等。
此外,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新规影响】
开发商多认为对济影响不大
“现在每套房源价格信息都已经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现场也有公示,其实跟新规定中要求的明码标价差不多了,如果发改委这项新规正式执行,估计对济南市场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济南一家开发商负责人说。
“济南很多楼盘现在已经是一套房一个价了,但这个价格在销售人员手中,只是没有将价格公开放在明显位置。如果按照新规定实行一房一标,只是开发商加大点投入成本,当房屋涨价时,随时变换一下标价。”另一位开发商负责人说。
记者随后采访的多位开发商皆表达了类似观点。
【专家解读】
政策组合拳效果或相当于限价
一房一标,对购房者来说无疑增加了房价透明度,但这是否是管理房价的好办法呢?
“一房一标,与济南市之前出台的限购政策中的“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重新申报预售方案”规定组合起来,就形成一套组合拳,效果相当于限价,目标直指房价稳定。”济南市地产界人士于清说,两个政策组合,这对控制房价来说无疑是一道“紧箍咒”,开发商想涨价就不那么容易了。这种“限价”应该比“限购”更厉害,对于平抑房价将会是釜底抽薪。
记者了解到,1月21日济南市出台的“限购令”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重新申报预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新规执行】
发挥作用还得看配套政策
“商品房明码标价寄托着公众的美好期待,如何落实则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力,还要看有没有其他的配套政策。”天发房产营销总监董法文说。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违反明码标价的处罚力度不大。要求商品房明码标价,是以《价格法》为法律依据,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了处罚措施―――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房地产企业此类违规的处罚,如果仍然延续以往曝光、罚款的思路,相比房企违规销售所面对的巨额收益而言,这样的处罚不可能伤其筋骨。很有可能会造成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后效果不佳。”济南市房产分析人士梁伟说,估计部分开发商会立即想到对策:提高申报价。这样做就可以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又可以堂而皇之地择机打折降价销售。即使违反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和5000元的罚款对开发商而言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商品房明码标价在制度的制定方面必须细则化,要堵塞商品房明码标价存在的所有已知的漏洞。 (本组稿件采写 记者刘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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