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李松 徐传强 发自北京
张建国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本报记者摄“不说大话,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推进。”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在谈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时说,济南将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发展的主要方向,今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3万套以上;5月份,相关规定、政策将出台。
3月13日下午,在山东代表团住地中国职工之家,张建国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济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将达到3万套以上,力争使享受到住房保障的居民达到户籍总量的10%。
5年解决了6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张建国介绍,济南市将住房保障工作视为重要的民生工作,连续三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首要内容。
从2005年开始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到2010年底,累计筹建廉租住房34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7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50万平方米,发放租金补贴6100余万元,解决了约6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2010年新增廉租住房1493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73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500套,向4262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41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7年,济南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到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20亿元,安置房开工建设290万平方米、竣工130万平方米,约1.7万户居民具备回迁入住条件。棚户区改造完成后,棚户区居民户均居住面积将由32平方米增加到62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构建了符合济南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张建国称,近年来,济南市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起了符合济南实际的、以实物配租为重点、集资建房和棚改安置房同步推进、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托底、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方向的住房保障工作新格局。
针对低收入家庭采取救济性保障。目前,济南市实施的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方式,主要针对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作为救济性保障,具有准入门槛低,主要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特点。目前约有6万户家庭享受政府的救济性住房保障。
针对“夹心层”采取援助性保障。随着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2010年9月,济南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凡是具有本市6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市级以下单位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和市引进人才,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将部分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纳入了住房保障体系之中。保障范围由面向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保障模式由原有的救济性基本保障为主,提升至以援助性保障为主的新模式。
另外,还实施动态保障,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先后四次调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目前,济南享受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租金补贴的保障面积由最初的10平方米调整为14平方米,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2元调整为13元;实物配租保障范围由低保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或重度残疾,扩大至满足一定年龄条件的低收入无房家庭。按照目前济南市的保障政策,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方式。
棚户区改造实现了七大政策创新
谈及备受关注的棚户区改造问题,张建国称,济南的棚户区改造在安置政策、评估政策、土地政策等七大方面实现创新。
在安置政策上,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避免了群众安置在城市的边边角角。
在评估政策上,合理确定回迁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标准,被拆迁居民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片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在特殊政策上,对只有一套住宅,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户,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给予补偿。
在物业管理政策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全额免交物业费。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5‰的比例无偿提供物业用房。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无偿提供配套沿街经营性商业用房,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贴减免的物业服务费及安置房使用管理工作。
在土地政策上,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收益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统筹调剂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在收费政策上,拆迁安置房建设免收城建配套费、拆迁管理费等19项收费,让利于民。
在差价收缴政策上,出台了《关于解决棚户区改造低收入家庭差价款缴纳问题的意见》。根据家庭收入状况提出了分期缴纳和租住房屋方式,以解决困难群众先行回迁入住问题。
多渠道发展保障性住房
“将以整合资源、多方参与为主要形式,多渠道发展保障性住房”,在谈到未来将如何发展保障性住房时,张建国表示。
张建国说,济南将加大廉租住房的筹建力度。济南首批政府投资建设的四个廉租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2万平方米,可提供住房1754套,目前已有两个项目交付使用;2010年新选定了两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3.5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住房约2300套。同时,通过收购和配建筹集廉租住房1846套,使廉租住房在全市范围内布点均匀。济南累计投入资金5亿余元,到2011年底,廉租住房房源总量将近6000套。
同时,张建国表示,将稳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最近几年,济南多渠道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共计157万平方米,解决了1.8万余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特别是通过支持企业职工集资建房,解决了部分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
此外,济南将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据介绍,自2007年实施棚户区改造至今,济南已启动38个集中片区和34个零星片区,动迁居民约6万户、18.3万人,拆迁建筑面积430万平方米,安置房开工建设290万平方米、竣工130万平方米。今年,济南的棚户区改造将全面收尾。
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中或将配建公租房
“以前主要是经适房、廉租房等,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结构,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主要方向。”在谈到多渠道发展保障性住房时,张建国专门提到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张建国表示,2010年,济南市财政筹集了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启动资金,截至目前,已向3家单位(城投、旧投、小清河)拨付启动资金共计4.795亿元,目前投入2.75亿元,先期启动了西蒋峪、文庄新居、清雅居、乐天居、沁园新居和雅居花苑六个项目,约100万平方米。“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部署在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使公共租赁住房的布点更加均匀。”张建国说。
“今年5月份,济南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政策将出台。”张建国表示,同时济南还将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等工作。
济南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借鉴了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的经验。“有参考意义,但不能照搬,”张建国说,在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的比例比较高,济南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在公租房还属试点阶段,因此一定要慎重,“不说大话,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推进”。
建言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
在谈到住房保障的总体计划时,张建国说,下一步,济南将继续把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努力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首先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政策,逐渐实现廉租住房政策与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并轨”,对中低收入及特殊群体实行分层保障。
同时,将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张建国说,济南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将达到3万套以上,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3万套以上,提供2000套以上廉租住房,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5000套,力争使享受到住房保障的居民达到户籍总量的10%。而按照济南“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五年内要统筹建设1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张建国建议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这将大大加强已有政策的刚性,为各项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提供基本的保障。”张建国说,同时,住房保障立法还将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的内涵,明确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理顺不同保障方式的关系和城乡住房保障制度,有利于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地方性住房保障法规,增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执行力和规范性。
此外,张建国还建议尽快完善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细则,确保住房保障各项目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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