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6日讯 (记者孙华实习生李永明)今天本报刊发《玉顶山每月15元“墓穴费”遭疑》一文,报道了部分市民对墓穴每月收取15元“管理费”的看法,各界对此反响较为强烈。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各处公墓在“墓穴管理费”的收取上尚不统一。有学者建议,应出台统一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也好让老百姓的钱花得明白。
今天,记者采访了济南多处公墓。玉函山公墓管理人员介绍,20年到期的公墓,目前要一次性交纳5年的“管理费”,共900元;现在所买的公墓,20年后需交的“管理费”要视当时的物价而定。福寿园公墓人员称,20年期限到期后需交“管理费”,1万元以下的公墓,1年管理费50元,1万以上的公墓1年70元,“管理费”一次性最少交10年的。
历城区福舜园公墓、恭德公墓管理人员接受咨询时均表示,墓穴20年后需要交“管理费”,至于交多少需视民政部下发的条例及当时的物价水平而定。
对此,济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称,济南除玉函山公墓是政府投资以外,其他的公墓都是社会投资所建的,因此玉顶山等公墓在征得物价局同意后,可以自己确定价位标准。“现在,玉顶山公墓的价位借鉴了玉函山公墓的价位,但必须贴公示牌公示,目前玉顶山已予以公示。另外,到现在为止,民政部门对于公墓‘管理费\’的价位还没有统一的要求。”
对此有学者指出,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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