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辛庄这家黑豆腐作坊地上污水横流,灶台上全是溢出的豆渣污物。由于卫生条件极差,质监工作人员依法查封。
见习记者李鹏飞 摄□本报记者 王宝泓 见习记者 赵璐
本报12月15日刊发《黑作坊日产近万斤“三无豆腐”》一文,报道了北辛庄十多家豆腐作坊卫生状况堪忧、黑烟扰民一事。15日,本报和济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新女报》记者向市质监局反映此事,市质监天桥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对豆腐作坊进行检查,查封了一家黑作坊。
查封一家黑作坊电闸上贴封条
15日11:00左右,记者和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北辛庄,但豆腐作坊几乎家家大门紧闭。
继续往里走,发现北辛庄214号的豆腐作坊开着大门,里面两人正在加工豆腐皮。屋内一口满是污垢的大锅飘着脏兮兮的塑料盆,沾满豆腐渣的水桶里正煮着一堆抹布。锅炉南侧摆放着煤炭、三合板、鞋袜等杂物,北面连着卧室和储藏间,墙面、地面黝黑不堪。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封。“可以定性为黑作坊,需要直接取缔。”天桥分局稽查大队负责人说,由于居住区和生产区在同一个地方,质监局无权一起查封,所以在电闸上贴上封条,责令其停止生产,再作进一步处理。
工商、食药等部门缺席取缔遇难
谁该监管黑豆腐作坊?15日12:00左右,记者联系到了天桥区卫生局,工作人员称,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以后,他们已将食品这块交出,应找工商局和食药局。随后,记者联系到食药局,工作人员称黑作坊属于加工类产品,他们只负责餐饮这一块,黑作坊应由工商局取缔。而工商局却称应由质监部门管。
天桥分局稽查大队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3月24日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记者看到,对于小作坊管理,职责划分细致:生产加工、食品摊贩、前店后“坊”(厂)等情况,涉及质监、工商、食药等部门。
济南质监局副局长王万春称,质监局只能查处然后移交工商局,有的还需上报当地政府。对于黑作坊的管理,省内还缺乏一个明确法律法规,取缔需要这几个部门互相协作,单凭一方力量根本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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