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珊
时报12月14日讯 (记者田珊 通讯员夏天)201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为20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济南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快要结束。济南社保局14日提醒,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到区医保经办机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及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这次缴纳的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如未能在12月31日前缴费的,明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新参保的普通居民应先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营业窗口按规定标准缴纳医保费。
2010年缴费期断保欠缴的居民,应先回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后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行营业网点完成补缴手续。
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参保或续保,应及时向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可免缴医保费。2011年9月1日前登记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在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期内还需继续缴纳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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