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支倩倩)4月1日,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大限已过,全国各地赶在最后时刻公布,济南也不列外。4月1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通过网站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五条进一步抓好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根据通知,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据悉,目前各地细则扎推出台,各地调控目标和举措有松有紧,但总体来说与市场预期存在距离。
房地产暴利已成为公众诟病的对象,房价也已成为许多百姓心中的“痛”。关于房价,除北京规定2013年要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外,地方版的2013年房价目标纷纷与GDP扯上关系,大多定位“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济南市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参照的依据是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比2011年多了“实际”两个字。据了解,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济南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明确提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分别增长11%和12%。如果以该预期指标为参照,全年房价涨幅低于11%,则算完成了调控任务。但如果以“实际增长水平”为参照,则可能出现一定变数。
业内人士表示,在统一要求不明、地方情况各异的情况下,这样的目标意义不大。GDP的增长或者说人均收入的增长原本就相当高,现在看看,目前全国的城市里很难见到统计上的房价涨幅超过GDP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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