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日前,济南市编办出台《济南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规定,所有济南市市属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时,要在30天内完成清算工作。
据了解,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自其被撤销、解散文件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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