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希平
生活日报2月28日讯本报28日A3版报道了题为《QS没办成18400元拖了六年没退》的新闻后,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进行相关情况的说明与反馈。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承诺,尽快返还当事人这笔18000多元的费用。
有关部门回应本报
省城市民陈露(化名)想开一家茶叶公司,于2008年2月29日到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在缴纳了18400元费用后,因公司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没有办成。陈露想将这笔钱要回来,可工作人员告知,已经把费用交到济南市财政;想要回的话,手续很麻烦。6年来,陈露跑了十来趟也没要回这笔钱。
28日,本报刊发了相关报道。当天中午,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编辑部,针对“18400元拖了六年没退”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与相关调查情况的反馈。
双方协议确实存在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是济南市质监局下属的济南市质检所所属的非独立法人授权实验室,业务相对独立,但财务归质检所管理。2014年1月起,该中心已划转至济南市食品药品所。
该工作人员称,委托检验协议是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有关检验协议的要求,企业与该中心签订,属于双方自愿签订,费用是该中心以质检所的名义收取的,“不是行政行为,和质监局机关无任何关系”。
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一份2008年签署的《检验服务协议书》,该检验服务协议书中,甲方是陈露女士所在的茶叶公司,乙方是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协议确实存在,程序上无任何违规之处。”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作为市场的主体,从遵守契约精神上讲,双方都应该慎重谨慎地遵守相关协议。
“(事情发生后)一直都在解释并积极协调处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手续很繁琐,如果有茶叶同行送检的话,可以“共同寻找一个(茶叶)送检的,避免财务手续上的繁琐”。
这笔费用应该退还
由于种种原因,六年期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茶叶送检公司”,来顶替陈露女士的这笔检测费用。“陈女士交了相关费用,随时可以(带着茶叶)进行相关的检测。”虽然没有提供检测,但相关费用已经收取,该负责人明确表示,没有进行相关的检测服务,这笔费用应该进行退还。
“回去以后将立刻向济南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努力积极进行协调,本着服务中小企业、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原则,尽快退还当事人的相关费用。”原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承诺。
对于这样的答复,茶叶公司的负责人陈露女士告诉记者,希望走正常的财政渠道,将自己的这笔费用取回来,“检测机构确实付出了时间和相关服务,(相关费用)可以从这笔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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