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停车费】
齐先生:我所在的小区,每天进入小区院内停车,物业进行10元/次/天的收费,而且也没有向业主公示收费情况。物业这么做有什么根据吗?
济南市物价局回复:经落实,该小区地下停车位能够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地上规划了46个车位作为临时车辆停放,对临时停车开据发票,所收取的费用半年公示一次。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价费字[2012]77号)“停放超过2个小时的外来车辆按照2元/小时缴纳场地使用费,每天最高不得超过12元。”对此,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车辆管理,并向小区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公积金提取额度】
梅先生:我的住房是2000年左右购买的房改房,请问现在是否可以按当时的购买价格提取公积金?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市民可持身份证、房产证、公积金审批表办理,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住房的实际支出。
【道路提速】
王先生:我经常从济南到泰安,走103省道,从南外环到绕城高速的限速是80km/h,跑起来很顺畅,可过了绕城高速,限速降到了60km/h,有些路段40km/h,长城岭上最低有限速到20km/h的,设置得有点太低,我觉得很不合理。我建议103省道从绕城高速到泰安的限速提到80km/h。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省道103线绕城高速以北路段,为双向8车道,限速80km/h;绕城高速到仲宫段,为双向4车道,限速60公里km/h。这些限速都是根据有关技术标准,确保公路行车安全通过计算得来,不能轻易改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生活日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闻推荐
□记者张淑芬整理【旅游年票】韩女士:我是外地人,现居济南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我想和家人一起办一张旅游年票,趁着自己还硬朗,好好逛逛济南的风景名胜。咨询旅游年票都包括哪些项目,现...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