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善龙)清明临近,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抵制丧礼陋俗和大操大办之风,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抵制丧葬陋俗和大操大办之风。《意见》强调,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依法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治丧应当力求节约简朴。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参与社区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各级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治丧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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