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清区双泉镇贾庄村的几户村民专门抽出一天的空,到地头上看着镇经管站的工作人员在自家地里做丈量指界实验。作为济南市和长清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试点村,贾庄村已完成土地四至摸底调查,土地测量登记工作正在进行。
事实上,贾庄村成为土地确权试点村有着一脉相承的历史背景。这个目前人口610人、土地面积1266亩的典型山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是济南市较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庄。所以,从这个村庄,可以真实再现半个世纪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
公社时期:“啥时候喝黏粥不加地瓜面就好了”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到70年代末,贾庄村和全国绝大多数村庄一样处在“一大二公”的时期,实行合作社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贾庄村的土地由人民公社组织生产队进行生产,村民们吃的是“大锅饭”。
1956年出生的贾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邵珠常还记得人民公社分麦子的场景,“那时候,真是小孩哭、大人闹,一般要分到半夜12点,每口人一年也就分4公斤麦子,少得可怜,人们甚至都能把麦子用线串起来吃了。”
在那个时期,麦子属于最好的粮食,其次便是玉米,一年一口人能分15公斤左右,最多的是地瓜,所以平时村民吃的主要就是地瓜和玉米。在邵珠常记忆里,“大锅饭”时期,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啥时候喝黏粥能不加地瓜面啊?”
包干到户: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
在贾庄村不少从公社时期走过来的中老年人眼里,“大锅饭”吃不饱和当时土地产量低有关。说起其中的原因,双泉镇经管站站长李明金认为,那主要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同所致。邵珠常在描述当时在生产队干活时的场景时也说:“那时候耙地,队长不动第一耙,队员们谁也不会动弹。”
在吃不饱的情况下,从1972年开始,村里就开始有了家庭来拿产承包责任制的苗头:村里偷偷地给农民一块地,约定收获完后向公社上交一部分,剩下的就归农民个人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贾庄村的正式施行是在1979年,当时有句话叫做,“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地里产得多,个人得到的就多,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一下子上去了。
土地确权:
种地国家给补钱农民吃上定心丸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贾庄村还经历了“三提五统”阶段。这个阶段是农民负担加重的一个特殊时期。李明金说,那个时期尽管负担重,但日子总比公社时期富足,“村里年轻人开始出去打工挣钱,种地并不是唯一的出路。”等到国家取消了“三提五统”,农业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民们的好日子真正到来了。
而当前随着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放开,农村不断出现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断涌现,将有利于农业的机械化、产业化发展。“土地确权后,土地流转速度、流转规模将不断提升,土地确权将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发展,同时,可以加快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增加农民收入。”邵珠常说。(本报记者 邵明红 通讯员 李娜 熊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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