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拉卡拉刷卡机(资料图片)
本报9 月10日讯(记者刘阳)“在超市里安装拉卡拉支付系统后,交易量已经达到要求,但是公司不按照承诺返还我1000元奖金。”9月10日,市民刘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此事。
刘先生在历下区经营一家超市,2011年6月,拉卡拉集团的工作人员向其推销一款名为“开店宝”的便民支付平台终端系统,安装后,客户可通过该产品为手机充值、信用卡还账、缴水电费等。“当时觉得十分便民,还可以为超市拉拢人气,就花了3320元安装了一部。”刘先生称,按照合同规定,3年内完成6000笔交易后,拉卡拉方面会返还自己1000元作为奖励。
刘先生称,2014年3月,拉卡拉要对开店宝的系统升级,“当时交易量已经有5800多笔,如果升级后就没有1000元的奖励”。他称经协商,拉卡拉工作人员同意完成交易量后再升级,“运行1个月后,向工作人员核实,交易量已经超过6000笔,我就升级了系统,但是1000元的奖励迟迟没有兑现”。
9月10日,拉卡拉济南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商户的交易量达到6000笔,公司的后台系统会将名单统一下发到各分公司,“我们收到名单后,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商户,确认打款账户后返还1000元奖励,交易量等相关数据由总部掌握。”记者随后致电拉卡拉全国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核实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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