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王依然)距离暖气报停最后期限还有4天时间,还没有报停的用户要抓紧时间了。27日,市民向“问暖热线”反映的问题仍集中在供暖报停、缴费及小区能否实现供暖等方面。本报联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供热单位针对部分问题进行解答。
经十路交警宿舍今年仍无法实行热计量供暖
姜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历下区经十路交警宿舍的居民,此处已经开通集中供暖,2013年供暖季,自己的供热计量热费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但是供暖单位不退费。
济南热力公司回复:经核实,交警宿舍是在2010年至2011年度实行的供热计量试点,当时表的故障率都比较高,厂家曾更换热量表。但目前,该处尚未做热计量改造,暂时不具备条件,所以还不能进行热计量。
诚基中心1至20号楼今年有望供热
汪先生来电咨询:历下区和平路诚基中心小区2014年能否供暖。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经济南热力公司落实,今年1至20号楼可以供热,具体时间还要依据跟开发商签订的热态调试协议执行。
串联老用户已不能办理报停
王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燕山小区西区居民,今年向济南热力公司报停暖气,但被告知属于串联老用户不能报停暖气,认为不合理。
济南热力公司回复:根据9月1日实行的《山东供热管理条例》,虽取消供暖“报停费”,但首要条件是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而该户是持卡串联系统用户,报停时,需要拆除暖气片,报停日期是9月1日至30日。目前,供暖打水施压测试部分已经完成,不能再办理报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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