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郑雯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王依然)27日,天桥区幸福逸居小区业主刘先生向本报“问暖热线”反映,关于今年的取暖费,物业提供了每平方米26.7元、30元及35元的三档收费标准供业主选择。对此,幸福逸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称,此事仍处在调查阶段,最终按业主意愿收取。
位于天桥区杨庄的幸福逸居小区是2013年才建成的新小区,今年是首次供暖。刘先生对物业提供的三档缴费标准感到很不解。而物业方面的解释称,如果业主选择交26.7元/平方米这个标准,就达不到标准温度16摄氏度。如果温度达标的话,就要按35元/平方米的标准交。刘先生按照物业的说法算了笔账,如果按35元的标准交,自己要多交近400元左右。
28日10时,记者来到幸福逸居小区,物业办公室门上贴着一张通知,上面写着:“由于首次供暖受各种条件手续限制,暂时无法加入市政供暖管网进行统一供暖,小区供暖暂定使用天然气进行自烧锅炉方式。届时,如果小区供暖温度与市政供暖标准有偏差,请业主多加谅解。”
随后,小区物业一胡姓经理表示,供暖费分三档标准收取属于业主误读。目前供暖价格仍处在摸底调查阶段,最终将遵循业主的意愿。对于这三档收费标准,他表示,燃气锅炉供热成本较高。“如果大家希望按26.7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供暖温度肯定保证不了市政要求的最低温度。”权威解答
幸福逸居小区如此收费合理吗?记者咨询了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08】113号),“采用燃油、燃气锅炉供热的单位,在业主入住时有供热合同约定或承诺的,按合同约定或承诺的价格执行;无合同约定或承诺的由供热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评估机构测算成本,与业主协商签订供热合同,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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