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胡磊)5日下午,济南市国税局局长胡立升在接听12345热线时透露,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的暂免征增值税政策,预计为符合条件的1.7万余户纳税人减税1.25亿元。
今年7月份起,济南市全面推广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按季申报,消除纳税人因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临时超出税收减免额带来的税收负担。今年1至9月份,济南市已有3.9万余户国税管理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税1984万元;1.97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4094万元。
另外,9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据测算,全市约有5231户增值税销售额在2至3万元区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和11962户个体纳税人享受暂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上述纳税人预计减税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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