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聊城一名交警在小区宣传栏上张贴限行通知点击查看原图昨日,聊城一名交警在路上向车主发放限行通知
点击查看原图聊城:交警忙着沿街张贴公告
德州:首日紧急更改限行区域
滨州:一早交警不知如何处罚
东营:未提截止时间处罚措施
5日下午3时许,聊城市第一个发布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消息。当晚,济南、淄博、德州、滨州等4地也宣布限行。昨天10点左右,东营市宣布加入限行行列。至此,在短短19个小时内,山东省共有6市宣布在APEC会议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由于措施从公布到实施之间时间短促,限行首日,部分城市一线执勤民警和车主一样,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应当掌握的问题并不十分清晰,并且各地对违规出行车辆处罚尺度的掌握上也并不一致。其中,济南市限行期间,违反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规定上路的,将会被罚款200元,不扣分。文/刘晓燕房伟记者陈学超张安明图/记者陈学超张安明
聊城:处罚先紧后松交警沿街贴公告
尽管聊城市是全省首个公告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城市,但由于事出突然,限行首日,部分车主和一线执勤交警在限行具体问题上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犹豫”。
“5日下午接到通知,6日就开始限号,因为时间很紧,限行公告6日早晨才印出来,这导致很多车主都不知道限行的事。”聊城城区剧院岗的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因为限行措施来的突然,确实造成部分车主对限行一事并不知情。
记者了解到,昨日7点开始,聊城交警城区各执勤大队民警开始在各个路口向车主发放相关宣传单页,告知相关措施。早高峰过后,民警开始在道路附近小区宣传栏上张贴相关公告。
由于事出突然,一线执勤的民警也在如何处理违限车辆、回复车主咨询问题上犯了难。昨天上午九点左右,聊城城区执勤一大队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6日全天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主都将以劝返为主,什么时候进行处罚还在等通知,处罚有可能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交警上路执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朋友告诉我,花园路和湖南路路口已经开始处罚违限车辆了。”市民张先生因此放下自家车辆,步行前往单位上班,不过后来他得知上述路口其实是在发放限行公告。为此,在路过一十字路口时,他专门咨询了路口执勤的女警。这位女警给出的说法和前述交警不一样:“她说上午是劝返,下午开始正式处罚。”
对此,昨天下午聊城城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聊城城区限行前两日即6日、7日将作为缓冲期,对违限车辆主要进行劝返,8日起将视情况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实行扣分返款处罚,至于是否开启电子抓拍,这位负责人没有给出确切答案。
5日,聊城当地发布限行措施时,当地交警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采用罚款200元记3分的方式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滨州:女交警发微博称怎么处罚不清楚
据滨州市环保局官方微博,5日18时,滨州市政府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公安、住建、执法、经信、交通等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部署1级应急减排措施。之后,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在内的相关措施出台。
当晚,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赵永民对媒体表示:“限行文件下达的时间有些仓促,可能很多市民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执行前期交管部门不会做出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会予以提醒和引导。”
不知道具体情况的其实还包括基层民警。一位当地女交警昨日一早在微博上透露,“滨州限行确有此事,但交警队未接到具体通知!具体限行路段不清楚,查到怎么罚我也不清楚……”稍后,这位女警又在微博上透露,“关于限行具体通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印好宣传彩页,下午就发到路口。处罚措施交警支队正在制定……”
据记者了解,首日限行,滨州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于违规出行车辆仍以告知和警告为主。7日起,滨州交警将在路面摆设限行警告标牌,对违规出行车辆实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劝返为主,处罚为辅。对“违反警告标志指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对不服从指挥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处200元罚款。
德州:限行首日更改限行区域
德州公安昨日通过官方微信的形式,发布了相关机动车限行通告更新,将原通告中的限行范围“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更改为“在市区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采取限行措施”。
由于5日晚德州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官微公布的相关措施中未对单双号做出明确规定,在上述更新中,德州公安明确“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此外,还在不限行的特殊车辆中增加了“城市公交车”。
记者了解到,对于违限处罚,限行首日,德州交警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自7日开始,将加强路面管控及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于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处以200元扣3分的处罚,暂不实行电子监控抓拍处罚。外地牌照车辆也将参照本地牌照车辆执行相关限行措施。
另外,在答复相关网友提问时,德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德州公安”称,“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也应在单双号限行范围内”。
东营:未公布截止时间、处罚措施
相比其他五市,东营是最后一个公布相关限行公告的城市。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6日在《东营日报》2版位置刊登了相关公告。上午十点左右,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相关限行信息。
不过,东营市的公告明显略带匆忙。前述在昨天6日白天发布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1月6日0时”起实行包括限行在内的I级应急减排措施,但只宣布了措施启动时间而未公布截止时间。对于违规车辆相关处罚措施,东营相关方面也未能给出确切说法。
通知发出后,东营各QQ群、朋友圈流传“6号为告知日,7号为警告日,8号起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100元扣2分,采用现场执法和摄像头执法”的说法,但东营公安官博和官方微信对此作出解释,称这次限行以教育和劝导为主,暂未出台具体处罚规定。
昨晚,东营交警支队交管科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上级通知后,东营交警已将限行公告通过短信方式传达给市民,对于违规车辆,将采取教育、劝阻、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罚将参照山东省交通违法代码进行,但未透露具体扣分罚款细则。
淄博:所谓限行罚单系网友恶搞
同样是由于限行通知出台时间较晚,部分车主并不知情,淄博交警在昨日也主要采取劝导方式进行执法。
同时,限行首日,一张落款“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罚单悄然在网络流传。淄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为此专门辟谣,称“罚单”系网友恶搞。“罚单”写道:鉴于近日限行,鲁C×××××此车违反限行规定。特此警告,罚款100元、扣2分,并落款“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11月6日”。对此,淄博警方回应,“经我们紧急与车主取得联系,所谓‘罚单\’系车主同事为整蛊车主所搞的恶作剧。公安机关已查明相关情况,责令当事人认真反省。”
淄博警方同时称,具体违限处罚措施尚未出台,截至昨日下午暂未接到处罚通知,全市交警尚未处罚。
高唐:唯一宣布限行的县城
昨日上午,聊城市高唐县交警发布相关公告称,自本月6日至12日,高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措施,实行机动车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在高唐城区道路以内,对聊城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高唐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本报确认了上述消息。上述临时管制措施还包括在高唐城区道路以内,对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
此外,高唐县政府网站登载的一份紧急通知也显示,在此期间,相关重点排污企业要进行限产,机动车要进行限行。高唐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人员梁洪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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