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市物价局正式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服务对象作为价格义务监督员,参与价格监督。这标志着济南市价格官方微信平台正式启用,同时,依托微信管理平台建立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也投入运行。
今年初,市物价局开发了官方微信平台,在每年免费发放的500万张明码标价签上印制二维码,方便消费者利用微信平台查询价格政策、咨询价格问题,对遇到的价格纠纷在第一时间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搭建了价格义务监督员微信管理平台,聘请义务监督员,通过微信管理平台宣传价格政策、监督市场价格行为。义务监督员利用微信的方式,将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价格问题、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编辑文字或图片,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向物价部门发送,真正实现管理上的互动,把物价工作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给群众带来“手边上的方便”。
目前,市物价局已建立配套工作制度:一是价格重大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微信平台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向价格义务监督员通报重大价格调整情况、收费标准变动情况、价格工作取得的成果等。二是定期培训制度。结合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制定调整,定期或不定期对价格义务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三是参与巡查和调研制度。组织价格义务监督员参与物价部门组织的市场价格巡查,研讨价格热点问题,开展价格专项调查,征求行风意见建议等,帮助监督员深入社会、贴近基层、面向群众。四是信息反馈和总结制度。对价格义务监督员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收集和总结,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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