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媛媛
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精神,做好采暖季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11月15日至20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今年第四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12月8日下午市环保局通报了此次专项检查的情况,在检查的88家单位中,有37家单位存在问题。(详见昨日本报A2版)
留住APEC蓝、呼唤蓝天白云已经成为当下公众的共同诉求。面对雾霾天气,该怎样呵护好济南的环境,的确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这亟须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更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既需要减少公务车、私家车的无效使用率,也需要各类污染单位得到妥善治理。环保部门公布的这份污染单位名单,恐怕是昨天市民最关注的一则本埠新闻。人们惊讶地在媒体上看到了环保部门对这37家单位全方位、无死角的深度曝光,这些污染单位为何超标、如何超标、超标多少倍,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现在市民面前。仔细查看这份名单不难发现,其中既包括省级机关单位,也包括知名大型企业,还包括山大等高校……其曝光力度之深、规格之高前所未有,足见济南市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和信心。
曝光能够让问题单位在公众面前露露脸、出出汗,既有利于这些单位受到媒体与百姓的监督,也有利于督促这些单位自我整改。不过德国谚语也说: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就当没有发生。我们期待这样大规模的深度曝光不是昙花一现,而是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地、定时定点对一些问题单位进行曝光。
需要强调的是,曝光不能一曝了之。环保部门理应对这些单位进行事后督促、检查,看这些单位被曝光之后的具体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和曝光只是手段,还要督促这些单位尽快整改。对于那些排污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甚至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这个层面来讲,对问题单位进行曝光、让他们在媒体“亮相”只是第一步,落脚点还是要敦促他们知耻而后勇、开展行之有效的整改,否则曝光也就徒具观赏价值。对污染单位的治理,现在各地比较普遍的做法还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一罚了之,不仅饱受社会诟病,更降低了法律威慑力。济南市对污染单位进行曝光,就是要力促他们整改到位甚至问责,避免陷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窠臼。
近年来,济南市在大气污染方面出台诸多措施,比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作为主要霾源之一的工业污染,必须首当其冲予以整治。当下唯有行动起来、敢动真格,才能“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让市民生活在山清、水秀、天蓝的宜居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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