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是再婚,有结婚证。婚后两人购买了一套房子,有存款20万元。李某在再婚前与前妻有四个子女。现李某去世,李某生前曾写过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其百年后,上述房产由大儿子继承。上述存款和房产怎样继承?
答:不管是存款还是房产,都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现李某去世,属于李某的一半应当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
对于10万元存款,因李某没有留有遗嘱来处理存款,因此,该笔存款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十万元存款由李某的四个子女平均分配。
至于房产问题,在李某的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的大儿子可以继承属于李某的房产,而张某享有房子的另一半产权,但无法继承属于李某的房产。
李荣凯: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正荣凯团队面向基层为百姓服务,为离婚、继承、买卖、遗嘱等类房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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