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芙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贵公司与我院于2007年10月26日签定《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贵公司使用我院位于天桥区田庄东路4号院内试验楼第三层,加建四层。但贵公司自2014年9月后,开始拖欠我院各项费用共计39744.40元,到目前为止已达三个月以上,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第五条第二款、第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鉴于贵公司己锁门停止经营,为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防止扩大损失,我院决定解除双方于2007年10月26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自本通知到达贵公司(只要贵公司人员在快递回执上签字之日或我院在济南日报公告之日,具备条件之一即为到达贵公司)之日起双方合作协议终止。
贵公司应于本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拖欠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滞纳金;本通知到达贵公司之日起三十日内贵公司应清空厂房,若三十日后,厂房内仍有余物,我院将视贵公司已放弃所有权,我院有权处分。
特此公告!
济南市纺织科学研究院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新闻推荐
多数执行基准利率 优质客户可享9.5折济南市房贷市场行情稳定
本报讯(记者 钱堃)进入2015年,在央行降息的背景下,济南市各家银行均已开始执行新的房贷利率政策。但对于具体的执行情况如何,7日,记者走访济南市各家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济南房贷市场行情跟去年12月...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