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许凯)记者今天从安监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从明天开始济南市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违反规定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将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2005年起施行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济南市烟花爆竹限放的区域为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在这一区域内,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3月5日(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5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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