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济南市召开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提出市、县(市)区3月底前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同时着手编制公开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济南市着手建立“四张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目前编制完成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直纳入范围的71个部门(单位)汇总形成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初稿。下一步,将编制公开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于昨日下发了《关于编制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要求7月底前公布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据了解,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编制责任清单工作,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方案,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其中,重点梳理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履职界限。原则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突出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时间表
3月至4月底
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梳理本部门职责并上报5月至6月底
对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进行集中审核7月底
部门责任清单由同级政府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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