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网络购物 记者高歌 摄(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李永明
“我也不想这么纠结,春节前从网上给员工购买了20箱德国进口牛奶,却都已经快过期了。”市民胡宗芬说,她从济南当地部门到北京工商、食药监,投诉一圈下来,至今无果。记者调查发现,受法律空白等影响,很多消费者网购发现问题后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
案例一 不标生产日期,买到临期食品
春节前,市民胡宗芬花了800多元从网上买了20箱德国进口牛奶。“包装很严密,包装箱上没有标生产日期,我也就没太在意。”胡女士说,当她拿回家一箱,打开一看,里面牛奶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5月3日,食品保质期则是一年。“我们都了解,买牛奶肯定买1个月内生产的。”胡女士说,她立即和网站联系,但对方称食品本身无质量问题,不给退。
“我不服啊,没有在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否则我肯定拒收。”胡女士向网站所在地的北京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投诉,最终得到的反馈信息是,商品并未出保质期,无法对网站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据行业惯例,保质期只剩1/3的食品即可算是临期食品。
目前理论上商家是可以卖临期食品,但消费者拥有知情权,必须告知。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胡女士面临举证难,但对于有意隐瞒临期食品信息的商家,监管部门应该严惩。更重要的是,应尽快出台明确规定,处理好临期食品售卖问题,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案例二 抢到团购券却不能用
今年1月,市民王女士从大众点评网购买山师东路一家连锁餐饮的团购券。“团购页面显示不需要预约,我就前往就餐。”王女士说,但是到了地方就餐后,店里一工作人员告知,她团购的餐券不能用。“我向大众点评网进行了投诉。”王女士说,网站随后给她30元餐券的补偿。但对于不愉快的就餐经历,王女士说,她将整个过程写在网站评论上,给予这家店“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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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难搜集,消费者举证困难
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135件,其中网络购物占92.28%,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交易对象不明确,知情权难以保护;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侵犯;网上购物付款安全存隐患;售后服务不尽如人意,退换货困难,延迟交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几位的分别为:远程购物、移动电话服务、保养和修理服务、网络接入服务以及美容美发服务等领域。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远程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投诉数量多的原因基于网络购物的数量激增。
有专家表示,网络产品交易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在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专家建议市民,一旦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消费者要注意保留网上商品图片、与商家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资料,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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