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清区马山镇为改进农村党员和村级班子作风建设,在全镇建立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党务,规范村务,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农村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打造“廉洁村务”“透明村务”,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村有了自己的监督委员会,选举过程我们家家户户都参与,人是我们自己选的,选出来的人我们放心,我们有了自己的代言人。”马山镇马东村的徐大爷这样说。目前,该镇53个行政村全面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
“村监会”是由镇里委派的驻村督导员全程参与监督,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经村民酝酿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据村人口一般确定为3至5人,全面监督村“两委”的各项工作,并参与村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做老百姓的忠实代言人。“选举出来的村监会要代表全体村民意愿,替老百姓监督村“两委”正确行使职权,因此必须确保整个评选过程公正、公开、透明。”该镇党委书记许兵这样说。
搭建沟通“桥梁”,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消除村民误解。如该镇庄科村村“两委”商议着将村里的河滩承包出去,承包费用于修整村内道路,但没有得到村民理解,村集体买单办实事,村民却不买账,“村监会”成员立即走访入户,向村民解释疑惑,通过宣传解释,使村民心悦诚服地接受决定。在马山镇,不少村民将村监会比作自己的“娘家”,乐意将意见建议讲给“村监会”的成员听,“村监会”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反馈,为村“两委”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打造民主“窗口”,畅通村民意愿表达权,切实维护村民利益。如该镇南宓村共有97户,208口人,分地问题困扰20多年。为寻求群众利益“最大公约数”,“村监会”成员与村民一一座谈,了解村民诉求,并与村“两委”成员及时对接,探讨这类问题的历史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分地方案,顺利完成分地任务。60多岁的张大爷感慨地说:“村里几十年都没动过地了,有的村民家里媳妇进门、孩子都二十多岁了还没地呢,有的闺女出嫁、老人去世多年还一直多占地,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原来各家意见不一样,各有各的理儿,现在村监会出来一评理,积攒20多年的问题,没想到这么快就顺利解决了……”
助推矛盾化解,保障参与权,促进村内民主决策和村内和谐。2011年,济南市第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落户马山,占地1644亩,涉及7个行政村,其中仅季庄村就涉及土地500余亩,是市政府重点工程。部分村民由于垃圾处理厂占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政策界定问题多次到省、市上访,甚至进京上访。为化解这一信访矛盾,该镇干部与村监会及部分村民代表对话谈心,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村监会”向群众公开全村村务,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
打造监督“平台”,保障村内事务监督权,实现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村监会列席旁听事关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村“两委”会议,参加党员、群众代表会和议事会,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积极参加、事后及时公开”机制,把监督渗透到村级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使村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群众监督,让监督更加有力。
“村监会”使村级事务管理权和监督权实现分离,由过去村“两委”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的“一体制”变为“村两委”与“村监会”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异体制”,村级权力在监督制约下实现规范运行。
该镇成立村监督会以来,先后就党员干部作风、党内生活、减少吃喝招待、村居建设等方面反映意见、建议137条,开展询问、质询11次,主持村内民主决议13场,协助处理村民信访问题6次,纠正村“两委”干部违规决策1次,调处村民矛盾纠纷5次,审核集体资金2万余元,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通讯员 董桂欣 董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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