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记者 李小梦)目前,济南市已进入清明扫墓的高峰期,从历年情况看,因在清明节祭扫活动中焚香、烧纸、点烛等引发山火的事故时有发生,加之清明小假期踏青郊游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此,市林业局已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地严格火源管控,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地堰、焚烧果园树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等野外用火。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登记,对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保管,严禁火种进山入林,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违规用火者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管理,不应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要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不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不要在森林林地中使用明火或野炊。建议广大市民在清明祭扫活动中破除陈旧的焚香、烧纸等祭祀方式,提倡无烟祭祀,改用献鲜花、植树等安全方法文明扫墓,既表达了哀思悼念之情,又能避免意外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现火情和非法野外用火,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和66773639举报,不要盲目救火,保护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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