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21日讯 (记者杜林)“我母亲不能动,连翻身都做不到,居然被扔了一夜,无人照看。”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讲述母亲在高端老年公寓森海颐养苑的遭遇。
王女士68岁的母亲苏老太患类风湿和股骨头坏死,曾做过关节置换手术。“森海颐养苑广告宣传介护康复技术可辅助康复。”王女士说,2014年7月27日她以每月1.22万元的费用,将老人送进这家位于金象山东临的高端老年公寓。“我母亲不能自己翻身,也不能拿餐具吃饭,按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标准收费。”住进颐养苑康复两个月后,苏老太可拄拐杖站起来走路。10月17日17点30分左右,苏老太坐在轮椅上,工作人员推着她往外走时不慎将其右大腿别骨折。当晚苏老太在省立医院实施手术。
王女士说,母亲骨折后森海颐养苑负责人主动协商,表示愿承担全部责任,“颐养苑做出口头承诺,承担我母亲医疗费自费部分,同时在颐养苑免费照顾,直至恢复到骨折前能拄拐杖走路的水平。”见颐养苑一直履行口头承诺,王女士没有坚持要求对方在她拟好的协议书上签字。
2015年2月7日春节放假,颐养苑把苏老太送回家。“我母亲骨折后在颐养苑共住了1个月零20天,折合约2万元,颐养苑给免掉了。加上颐养苑此前赔付的1.2万元现金,颐养苑共付出约3.2万元。”
3月28日上午,王女士把苏老太送回颐养苑。“当天17:30,我突然听说让我交纳1.2万元全款,否则不再提供服务。”苏老太称,颐养苑市场部工作人员到屋里通知她,停止一切服务。苏老太通知孩子连夜从外地赶回济南,次日早晨才报警。“当天我没吃到晚饭,直到警察来了,才给了我点水喝。”
王女士说,3月29日上午她与颐养苑相关负责人协商,“院长助理周华明确说,不交钱就不提供服务。”颐养苑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按规定老人入睡后每小时提供一次服务,但负责人明确说从3月28日当晚开始停止给苏老太提供服务,“夜班交班时领导又强调谁去服务就没有工资。”
王女士把母亲接回家,委托律师准备起诉。事后,王女士希望民政部门调解,并查明真相。“民政部门答应协调一次,但仍建议我们走法律程序。”
此前,森海颐养苑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并非没提供服务,“在老人没交餐费、住宿费和服务费的情况下,我们已经提供住宿和餐饮。”4月17日,在工作人员向负责人转达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后,负责人表示不接受采访,“我们已经和当事人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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